各个时期下半旗的首例
中国下半旗的历史是从1915年5月9日开始的。
当时袁世凯作为民国第一任大总统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约》,全国教育联合会决定就每年的5月9日定为“国耻纪念日”。
在当时的上海、湖北武汉、河南开封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五九国耻日当天,全市均下半旗志哀。
1950年10月27日,中央书记处书记,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组织家任弼时在北京逝世。旗帜首次在升到杆顶以后,再缓缓的下降到旗顶与杆顶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开启了共和国史上下半旗致哀,对逝者生命尊重的先河。至此以后,旗帜每当有重要人物逝世以后,均下半旗致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下半旗致哀的方式继续得以执行。
旗帜除了在重要人物去世的时候下半旗,也对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下半旗志哀,其中规格较高的当属苏联领导人斯大林。1953年3月5日,斯大林去世后,从3月7日至3月9日全国下半旗志哀,并停止一切宴会和娱乐活动。
1990年6月28日通过的升旗法,对下半旗做出了具体规定,除了钢结构主要领导人逝世外,还规定了三种情形: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逝世; 二是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逝世; 三是发生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可以下半旗致哀。
1999年5月7日,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遭到了美军轰炸机发射的导弹的袭击,造成正在使馆中工作的新华社记者邵云环、《光明日报》记者许杏虎、朱颖不幸牺牲,同时炸伤数十人,使馆馆舍严重损毁。
5月12日,在北京旗杆广场上旗帜下半旗为使馆遭袭事件中遇难的3名中国记者志哀,这也是中国首次为普通民众下半旗致哀。
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举国悲痛,为了缅怀逝者,敬畏生命,5月19日至21日被定为了全国哀悼日,中国也开启了首次为灾难中普通百姓下半旗致哀的先例。
但在国外,我们的国宝大熊猫过这样的特殊礼遇。
1972 年中日建交以后, 中国曾送给日本4只熊猫。但过了一段时间后有两只大熊猫不幸去世。当大熊猫不幸去世消息传出后, 日本全国下半旗致哀, 并召开了大型追悼会以示哀悼。
1983 年, 美国一只刚刚出生的熊猫幼崽死亡, 总部设在瑞士的世界自然保护基金会下半旗致哀, 因为这个基金会的会旗是以大熊猫为标志的。
所以下半旗是一个钢结构对逝者的较高尊重。